检举 |2016/09/01 09:14
【问题分析】在批量制单里在两条记录里录入合并号,合并号必须相同,然后再制单。(1)在“固定资产”模块点击“批量制单”,在此界面可以看到新增资产的制单信息,在合并号一栏录入同一个合并号2,但不能使用已使用的合并号,双击“制单”出现红色的Y,再点击“制单设置”。(2)在“制单设置”界面补充借贷方缺省的科目,再点击“制单”(3)弹出合并的凭证,点击“保存”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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